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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稽查稽核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制度。
处室负责人:陈德广
处室联系电话:0591-86312939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物价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