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和管理。牵头组织推进以按病种收费为主的收付费方式改革。确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全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制定、调整工作。牵头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统一编码规则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省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病种收费标准。建立全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处室负责人:任希珠
处室联系电话:0591-86312915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物价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