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制定和完善按病种支付为主的复合型医保支付配套措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负责审核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编码。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执行全国医保异地就医即使结算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省内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拟订省本级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处室负责人:罗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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