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保局召开第二季度在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院长座谈会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19-07-30 11:10
  为了加强医保部门与医院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确保医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省医保局建立了与定点医疗机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

  2019年7月29日省医保局在协和医院召开第二季度在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在座谈会上,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步腾通报一季度座谈会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和上半年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福州市医保局局长林澄通报市医保局工作开展情况和下阶段主要任务。

  在座谈会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医保局现场听取省、市医疗机构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表》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医院管理局明强局长对省医保局建立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赖诗卿指出,在榕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座谈会机制对做好医保、医院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并提出两点意见:

  一、坚守初心,推动医保与医院协同联动、共同发展医保和医疗机构作为中国特色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的基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医保与医院协同联动、共同发展,具有“维护人民健康是医保与医院的共同初心、协同联动是医保和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两个方面重要的意义。医院的发展离不开医保的支持,医保的发展离不开医院的落实,双方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只有通过协同联动深化改革,才能实现医保事业和医疗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践行使命,共促“三医联动”改革真联真动贯彻落实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自觉践行维护人民健康的初心和使命,推动“三医联动”改革真联真动。一是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履行好联动主体职责。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落实好跟进“4+7”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要重视医院成本管理,改革医院内部绩效考核管理。二是要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协商谈判机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重点实施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和DRG付费。三是要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创新管理方式,统一全省医疗机构收费技术标准,按照“竞争不竞争,医保非医保”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理顺比价关系,建立适时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促进医院医药收入结构趋于合理。四是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以国家医保信息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提升“三医”信息数据联动水平。

  省医保局将继续加强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常态化沟通,以协同推进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全面提升医保、医疗管理服务水平。让政策真正的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在医保、医疗方面有更好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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