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21号
来源:漳州开发区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2-06-20 16:21

从2022年6月19日1:30起,大径社区南滨大道以东,湘江路以南,宝山路以西,南海南路以北(其中水岸书香、公交首末站、石坑海防派出所除外)由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同时全域解除防范区管理,为统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落实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用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继续组织本单位重点人群落实“应检尽检”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落实监管、指导责任,督促落实本行业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措施;督导检查组要将“应检尽检”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督导检查范畴,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二、加强“外防输入”工作

严防海上疫情输入,全面抓紧抓实“外防输入”,切实筑牢海上安全屏障。对境外入(返)区人员严格落实“14+7+7”健康管理措施;对高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低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做好社会面管控工作

(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跨区、区内公共交通全面有序恢复运营,并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码头、车站、商超、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和定期通风、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

四、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加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力度,强化科普宣传,提升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接种意愿和责任意识,推进尚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的老年人尽早完成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及时完成加强免疫,筑牢免疫屏障。

五、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从严从实开展防控工作;要强化督查问责,对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要立即依纪依规查处,严肃问责;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漳州开发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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