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管稽〔2019〕28号
各有关单位:
经核查,省本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厦门文灶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福州东街店的基本信息和履行定点服务协议条件发生了改变,与该机构签约及备案的信息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应变更记录。根据《省部属驻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内容,我中心现终止与厦门文灶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福州东街店协议。
特此通知。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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