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保中心稽〔2019〕2号
新店镇新秀社区卫生服务站:
我中心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为参保人诊治时无处方、私自将医疗保险终端接入互联网、医疗收费与医嘱不符、未备案医师冒用其他医保医师代码信息传送医疗费用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省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基层机构)》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7月30日起,暂停你单位省本级医保定点服务3个月。
希望你单位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和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代章)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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