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公示对象的相关资格或公示的其他内容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医保中心反映,也可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反映。省医保中心将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的实名举报进行认真核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公 示 期: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20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监督电话:0591-87548540
省医保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5层
附:1.2019年省本级第二季度拟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2019年省本级第二季度拟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3.2019年省本级拟纳入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2019年省本级拟单序列管理(定点延伸点)谈判对象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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