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医保中心文〔2019〕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职工就医、购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建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23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符合定点签约条件的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7家医药机构确定为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其中福州慈铭奥亚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纳入省本级健康体检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相关医药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据服务协议,完善和规范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为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1.2019年第三季度省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2.2019年第三季度省本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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