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要求,结合企业申报情况,经专家论证,现将拟新增给药途径的药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反映人提供真实有效、有针对性的证据,于公示期内持数字证书通过省级平台申投诉模块提交。
后续,我省将对公示无异议的新增给药途径药品进行公开询价,询价通知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官网信息。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拟新增给药途径的药品名单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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