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0-04-01 08:26
  一、推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一)继续整合完善医保基础制度加快建设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二)巩固完善医保基金省级统筹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省级统筹机制,总结评估职工基本医保统筹调剂工作。

  (三)落实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医保待遇政策,研究清理规范措施,确保政策衔接和平稳过渡。

  (四)坚决完成医疗保障扶贫任务。继续实施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

  二、强化“三医联动”改革引擎作用

  (五)完善“三医联动”改革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深化医改“1+8”文件,努力实现“三医联动”改革“全联”“深动”。

  (六)加大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力度。进一步建立全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常态化机制,稳妥实施药品集中采购落地工作开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

  (七)持续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支付结算标准,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总额预付制度,总结完善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按人头、按区域打包付费机制全面推行按病种收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收付费方式。

  (八)稳妥有序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逐步建立以费用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加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监测、信息发布和年度报告工作。

  三、创新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机制

  (九)坚持日常稽核与专项治理相结合。落实医保经办机构日常稽核责任,加强重点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监控稽查,深入开展以医保经办机构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的专项治理。

  (十)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医保智能监控,建立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强化医保服务现场监管推动基金监管体系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

  (十一)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开展以“加强规范执法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

  四、提升医疗保障治理能力

  (十二)优化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公益性村卫生所开通医保服务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十三)加快医保信息化试点省建设。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医保信息平台规划与建设,做好医保耗材编码结算工作,加速推广医保电子凭证。

  (十四)提升医保法制化能力。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证换发证办理工作,完善医疗保障专家咨询制度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十五)增强疫情防控应对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机制,完善突发疫情医保待遇、基金结算、药品采购、经办服务等政策,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应对水平。

  (十六)加强医保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医保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打造忠诚可靠勇于改革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医保干部队伍。

  (十七)建立医保宣传沟通机制。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药机构、参保人、药企、新闻媒体等五大沟通机制,营造医疗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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