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时间:2022-01-05 14:41

  一、防疫为重,持续做好新冠肺炎医疗费用和疫苗及接种结算有关工作。一是及时上解资金。根据我省疫苗采购计划安排,统筹做好专项预算编制、资金上解和划拨等工作。二是及时预拨疫苗采购资金至省疾控部门专账。三是根据卫健部门申请,严格信息审核确认,按月结清疫苗及接种费用。

  二、强抓管理,不断提高医保公共精细化管理服务效能。一是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立足医保业务、信息建设协同,统一网上公共服务建设。按照“五级十五同”要求,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标准。二是牵头推进“3+N”报销“一件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相关“一件事”服务套餐改革。三是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职工参保登记等9项医保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四是推进跨省门诊直接结算。指导各统筹区上线国家异地就医快速备案服务。全省实现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五是做好异地就医工作。继续扩大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支付我省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六是推进国家医保局标准业务编码相关工作。

  三、深化改革,持续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提升。一是落实按病种收付费、DRG收付费等医保支付改革工作,加强相关业务指导,配合做好相关经办规程、协议文本制定工作。二是持续推进我省医保信息系统“智能适老”功能建设,完成全省统一的医保公共服务“老年人关怀模式”改造。

  四、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着重宣传,努力营造打击欺诈骗保良好氛围。4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二是落实监管责任,持续保持审核全覆盖。我中心将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行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基金监管的全面性。三是推动监管创新,打造智慧医保全流程监管。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建立常态化智能审核规则完善与更新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落实上级规定文件精神,配合省局制定我省定点评估细则,完善全省统一的两定准入管理机制。

  五、加快节奏,推进医保信息系统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一是根据要求组织各承建单位具体实施省级医保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实现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核心业务模块在全省上线,同步推进公共服务云集成部署工作。二是在跨省异地就医方面,完成全省联网和省本级改造,指导各地市改造信息系统,全面使用国家跨省就医2.0技术规范。三是指导各统筹区持续推广医保电子凭证,与省银联及各银行等渠道沟通,部署医保移动支付中台,指导地市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六、多措并举,努力完成医保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继续推动我省基本医保从制度全覆盖到实现人员全覆盖工作。二是省本级试点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资格认定工作。三是继续完善家庭共济账户系统。实现家庭共济账户的创建、退出、加入、划拨操作全省通办等便捷办理。四是初步完成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重复参保检查和申报财政补助人数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