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票据报销医药费用?不可取!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4-26 16:39

  答:购买虚假的医疗费用票据,到医保部门报销,骗取医保基金,是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保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暂停医疗费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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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若您发现身边有欺诈骗保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据相关规定,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一定比例的奖励金额,最高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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