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参加医保可享受哪些待遇?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09-30 16:12

新生儿参加医保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福建省明确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参保后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大病保险等待遇,其中门诊特殊病种比成人增加“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儿童康复治疗”两个病种。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重要提醒:新生儿一周岁以内就要及时参加居民医保,若您的孩子超过一周岁才参保,将设有等待期,等待期内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其他未成年人参加医保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岁以上儿童按照成人手续办理参保缴费,父母等监护人还可手机登录“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等线上渠道,通过“亲情代办”等功能为孩子线上代办参保缴费手续。家长若是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手机登录“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等线上渠道,通过“家庭共济账户”为其代缴医保费。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居医保,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大病保险等待遇。其中门诊特殊病种比成人增加“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康复治疗”和“学生意外伤害”等病种。

医保小科普:儿童康复治疗包括儿童脑性瘫痪、孤独症、发育迟缓、智力障碍、听力障碍或运动障碍等。学生意外伤害覆盖的对象包括大中小学生(含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在校期间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导致的非疾病伤害或伤残,但依法应由特定责任人承担的情况除外。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