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障处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4-04-19 09:21

  主要职责:

  拟订全省医疗保障参保、筹资、待遇、统筹层次、关系转移接续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实施全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补助政策。牵头拟订生育保险、医疗救助、长期护理保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省级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处室负责人:任希珠

  处室联系电话:0591-86312907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物价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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