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
来源:厦门市医保局 时间:2020-06-28 10:00
  近日,厦门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调整后,2020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70元/人/年,为做好“六保”提供有力保障。一是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20元调整为360元,调增40元。预计一个医保年度同比增加居民医保基金收入约1.04亿元。二是调增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80元调整为710元,调增30元。调增后厦门市财政补助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最低补助标准高160元。三是达到国家要求。调整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比例为1.97:1,达到国家要求的“到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比例降至2:1以下”。

  厦门市医保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