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纵深发展,莆田市主动探索开展康复类疾病住院按床日付费,建立适应长期住院病例诊疗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一是明确康复病种范围,制定准入准出标准。将脑血管疾病及脑外伤引起的功能障碍、脊髓损伤和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功能障碍经临床急性期治疗和治疗结束后经评估需要住院康复的病种纳入试点病种范围。明确康复住院按床日付费准入准出标准,并按照患者功能障碍程度实行甲、乙、丙三级管理。
二是确定病种付费办法,完善付费评估规程。根据长期住院患者临床实际和阶段特点,对患者住院的急性期和康复期分别执行按项目和按床日付费模式,与医疗机构结算。同时完善付费评估规程,加强患者诊治过程管理。
三是设立改革工作专班,开展先行先试工作。设立由莆田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级医保系统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先行先试工作专班,形成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选择确定2家县区医保分局、4家不同等级医院作为先行示范单位,实行“边建边试”模式,探索建立符合莆田实际的康复类病例管理模式。
(莆田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