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5-01-10 15:0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18日至9月26日,省委巡视四组对中共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以下简称省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视“回头看”,并于2024年1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医保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巡视“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对省委巡视四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突出政治整改,深化标本兼治,不折不扣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自觉。局党组坚持从政治上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召开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入查摆问题,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成立局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3个小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议暨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3次、整改办会议9次、专题会议13次。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时限清单等“四项清单”,建立重点问题“四个一批”机制,由领导班子成员亲自领办、亲自协调,形成党组主抓、班子成员推进、各单位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突出从严从实,推动真改实改深改。局党组发扬斗争精神抓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坚决纠正偏差,确保整改正确方向。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建立“一表一单一函”督查督办机制,共发布5批次29张整改督办通知单,开展9次督办,拧紧整改链条。全面接受省纪委监委中期督导,制定14条整改措施,并开展整改中期专项检查评估,不断细化完善整改措施,形成“督查—整改—再督查”管理闭环。四是深化成果运用,标本兼治提升质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挽回损失119.37万元,强化建章立制,出台文件29份,进一步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坚持“四个融入”、做好结合文章,推动巡视整改与高质量发展一体化贯通,全面实施医疗保障“五项工程”,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医保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实
  1.关于把集中整改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视为整改任务“已完成”的问题。
  (1)端正态度主动整改。局党组主动担责,2024年2月2日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动员部署,建立整改领导推进机制。4月17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反思。集中整改期内,先后6次组织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相关文件,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2)建章立制久久为功。修订《中共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把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局党组定期研究机制和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确保整改不脱节。
  (3)强化作风提升实效。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结合起来,全面实施“提质量、降成本、强监管、优服务、讲故事”五项工程,以巡视整改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集中整改期间,平稳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提前完成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任务,遴选新增80个药品和5类耗材开展省级集采,完成3822家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11项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达到国家标准,制作并播出医保暖心故事22期、刊发新闻报道267篇,2024年上半年全省职工、居民医保住院目录内报销比例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0.9和5.47个百分点。
  2.关于党组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较少的问题。
  (4)明确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采取挂图作战方式,运用“一表一单一函”督办落实。集中整改期内,召开党组会议暨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3次、整改办会议9次、专题会议13次,开展督办9次,拧紧整改链条。
  (5)定期研究持续整改。修订《中共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集中整改期后,每半年研究一次后续整改工作,每年底向省纪委监委等报告后续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3.关于主要领导未亲自领办重点问题。
  (6)聚焦重点亲自领办。全面梳理形成“四个一批”重点问题12项43条措施,由局领导亲自领办,实施挂图作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集中整改期内需完成的10项问题40条措施均已完成。
  (7)主动担当责任上肩。主要负责人亲自领办医保基金监管重点问题,成立局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亲自协调一批欺诈骗保大案要案,统筹推进、协调解决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争议问题处置、监管队伍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研究出台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省本级行政处罚医保基金损失金额认定标准等2项制度。亲自约谈6家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推动对相关医疗机构开展行政处罚,追回有关违规违约资金。优化配强基金监管人员队伍,进一步充实监管队伍力量。
  4.关于整改“接力棒”脱节问题。
  (8)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9)建立交接制度。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增加建立巡视整改交接制度内容,明确做好巡视整改交接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0)建立整改督办机制。将巡视整改“四个一批”重点问题和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纳入局重点工作督办体系,局领导亲自督办落实,实行清单化管理。
  5.关于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11)明确整改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具体问题亲自部署推进,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落实。
  (12)落实“一岗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认领整改任务,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就分管领域巡视整改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3次,推动集中整改期内任务全部按期完成。
  6.关于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不够的问题。
  (13)专题研究分析。局党组召开会议,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省领导相关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分析医保基金监管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强化监管、部门联动、结果应用、力量整合、完善政策、宣传引导等整改措施要求。
  (14)主动担当作为。全面实施“强监管”工程,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提升年活动。集中整改期内,联合省卫健委开展自查自纠,完成对6家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联合飞行检查,依法依规予以分类处置;联合六部门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共完成全省1.3万余家定点机构全覆盖检查,追回违规资金,相关做法在全国医保专项整治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出台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7月起全面启动省内交叉飞行检查,年底前全面完成。
  (15)敢于较真碰硬。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与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加强整治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通知,将违规行为纳入院长绩效考核指标。联合多部门查办多个大案要案,将涉及欺诈骗保的机构、人员移交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置,并追回相关医保资金。起草医保协议医师记分管理制度,并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努力构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到人”的机制。
  7.关于2021年以来省本级查处的违规案件未作相应处罚等问题。
  (16)剖析原因全面核查。局党组深入剖析核查,形成国家与省级检查差异情况分析报告、相关医疗机构违规金额情况分析报告,深入分析国家飞行检查反馈的问题,分类予以追回违约费用、行政处罚立案等处置。根据核查情况,谈话提醒3人、批评教育1人、责令检查1人。
  (17)梳理问题开展检查。进一步梳理2021年以来检查发现的问题,出台《历年检查常见违法违规问题清单》,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按计划有序推进全省基金监督检查。
  (18)落实条例严肃处罚。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法定程序要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9)完善协议加强核查。制定完善省本级2024年度医保定点协议,增加中止服务和支付违约金等相关条款。依协议开展“线上审核+线下核查”,及时追回违规费用。
  8.关于领导干部对重点难点问题未亲自协调推进的问题。
  (20)主动担当扛起责任。局领导亲自领办27个重点难点问题,主持召开13次党组会议、2次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集中整改期内需完成的25个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任务均已完成。
  (21)明岗定责亲自推进。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亲自推进,成立5个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或专班,召开13次专题会议,亲自协调沟通相关部门破解服刑人员数据共享等问题,赴10个地市开展调研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2)建立整改督办机制。将巡视整改纳入局重点工作督办体系,建立督办工作台账,开展督查督办9次,按期完成103条整改措施。
  9.关于未建立服刑人员日常稽核工作机制的问题。
  (23)主动作为研究部署。局领导亲自领办,2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剖析问题症结,部署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服刑人员日常稽核工作机制。
  (24)主动协调共享数据。局领导多次与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沟通协调、上门协商,与省监狱管理局签署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实现服刑人员信息数据按日(T+1)在线共享。开展数据比对,2024年1-5月抽查入监服刑人员均予以停保。
  (25)完善机制明晰责任。出台《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异常信息核实处置工作规范(试行)》,明晰信息比对、核实、处置流程和时限要求,明确省市工作职责,形成长效机制。
  10.关于上轮巡视党组制定的整改措施对提高医保服务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26)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组建工作专班,赴10个地市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医保服务均等化、促进待遇保障统一等2份调研报告,并专题研究提出工作措施。
  (27)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全省DRG/DIP改革摸底调查和专项督导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至2024年5月,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覆盖率为100%、病组(种)覆盖率为96.67%、基金覆盖率为85.80%。
  (28)深化门诊共济改革。出台《关于落实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自2024年4月执行个账计入办法,实现省内各统筹区计算口径、划拨比例、待遇设置规范统一。
  (29)促进医保服务均等化。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部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新增4项医保政务服务纳入全省线下通办,规范定点准入管理,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可及性和均衡性。
  11.关于上轮巡视指出的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的问题。
  (30)剖析原因依规处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局干部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原因剖析,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
  (31)加快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2024年1月完成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硬件建设,4月全面完成全局在职干部档案数字化录入。
  (32)提高干部档案管理水平。组织集中学习干部档案管理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明确干部档案专职人员1名,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12.关于药械采购相关规定出台后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3)梳理制度督促落实。全面梳理现行国家和省级药械采购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落实专项检查,根据梳理和检查情况,修订完善《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履约管理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药品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的通知》等政策。
  (34)排查制度执行。全面梳理核查2021年以来药械采购信访事项。完善申投诉处置机制,出台《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申投诉件处理规范(2024年版)》。
  13.关于相关医疗机构落实集采政策不到位,未予以惩戒的问题。
  (35)剖析原因依规处置。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和原因剖析,对经办人员考核统计口径把握不准确、执行不到位问题,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2人。
  (36)立行立改跟踪督办。持续跟踪相关医疗机构集采落实情况,多次开展约谈提醒,督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集采政策。
  (37)完善指标严格考核。出台《关于规范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药械采购相关指标数据统计口径的通知》,按调整后的口径开展2023年度省属公立医院院长相关绩效考核,对相关医疗机构予以扣分惩戒。
  (38)落实制度强化监管。严格药械集采监测管理,常态化开展全省药品耗材集采购执行通报分析并抄送卫健部门,对监测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集采任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提醒,督促严格落实政策。
  (39)强化总额预算协议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使用情况管理的通知》,督促各地将集采政策执行纳入定点协议管理,明确与总额预算挂钩考核惩戒措施。修订完善省本级2024年度医保定点协议和补充协议,并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40)加强培训督促落实。2024年3月出台《关于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落实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任务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组织开展省属和福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械集采业务培训会,督促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建立集采落实工作机制。
  14.关于对挂网药品履约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41)剖析原因依规处置。经局党组核查剖析,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对履约考核不够重视、政策把握不精准、执行不严格问题,批评教育2人、诫勉1人。
  (42)依规处理问题企业。根据信用评级相关规定,对相关医药企业进行约谈,按程序对其失信事实予以认定,对失信企业信用评级为“一般”,并向社会公布,形成有效震慑。
  (43)梳理名单严格惩戒。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履约考核评分低于60分的企业名单,对履约不守信企业予以惩戒。
  (44)举一反三严肃处理。严格执行药品供应履约管理办法,2024年1月起,加强对履约考核评分低于60分企业的规范处置,有效促进企业规范履约。
  (45)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修订印发《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履约管理办法》《〈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第7项信用评级办理流程规范(2024年版)》,加强信用评级和履约考核衔接管理。
  (46)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对照国家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梳理完善内部管理漏洞,修订出台《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于2024年3月26日印发执行,提高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
  15.关于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的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47)开展专题调研。组建工作专班,赴三明、南平等地开展“三医联动”改革专题调研,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并出台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增强改革协同性措施。
  (48)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常态化开展医疗保障形势分析,研究完善医保形势分析机制和防范基金运行风险综合措施,下发医保基金运行风险提示函。完成《医疗保障监测统计指标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夯实“三医联动”改革决策基础。
  (49)着力减轻群众药耗负担。实施“降成本”工程,推进集采提质扩面,先后落地执行国家和省级药品131种、耗材12类,价格平均降幅约50%,完成2类耗材接续采购,持续释放集采红利,提升群众用药获得感。
  (50)提升群众就医保障质量。实施“提质量”工程,制定出台第一批216个基层病种参考目录,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基层就医;结合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实施基层待遇倾斜政策,职工基层门诊报销比例分别较二级、三级医院提高5个、10个百分点;在宁德等5个地市试行住院按疾病诊治分类精准保障,解决群众合理转诊待遇保障问题。
  16.关于“药采改革”政策红利在一定程度上被抵消的问题。
  (51)合理调整检验检查价格。调整优化省属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项目价格,下发《关于进一步理顺检查检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指导各地开展价格梳理,理顺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挤压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获利空间。
  (52)加强监督检查。深入分析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费用情况,形成分析报告移交给省卫健委。将检查检验纳入2024年度全省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联合飞行检查,依法依规处置,形成有力震慑。
  (53)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发挥DRG/DIP支付改革引导作用,实行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激发医疗机构加强检查化验等成本管控内生动力,促进检查化验费用下降。全省DRG/DIP病组(种)覆盖率达到96.67%。
  (54)扩大集采覆盖面。在落地执行国家和省级集采结果基础上,积极参与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采,价格平均降幅达77%,进一步降低相关检验项目成本。
  (55)稳步提高群众医保待遇。落实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合理提升职工门诊统筹待遇,门诊起付线降低200元、支付限额提高50%、报销比例提高至78%以上。出台《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门诊单列统筹支付药品扩大至100个,促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二)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紧
  17.关于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缺乏监督定力的问题。
  (56)强化监督意识。集中学习做强派驻监督工作等文件,制定2024年度监督工作清单,把落实巡视整改列为重点,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跟踪、督促。通过参加会议、工作会商等方式,结合医药领域集中整治期间处置的相关问题线索,要求及时堵塞内控管理不严等漏洞,推动建章立制4项。
  (57)增强监督定力。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整改会商、重点抽查、跟踪回访机制,对整改全过程审核把关。及时开展会商会、重点抽查、跟踪回访,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及时整改。
  (58)严肃执纪问责。督促全面深入核查相关人员子女在利益关联企业任职情况,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推动举一反三,建立“十条禁令”“回避规定”定期检查报送、实时报告机制,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执行禁令规定情况自查自纠并结合廉政档案填报开展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跟进抽查。
  18.关于未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问题。
  (59)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集中学习、邀请专家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精神,强化巡视整改监督意识。把巡视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参考,并在年度考核结果中予以运用。
  (60)强化日常监督。建立每两周定期督查督办机制,实行台账式管理。针对中期督导反馈,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开展整改专项检查评估。修订《年度达标创星活动考评标准》,将巡视整改纳入党支部达标创星评比的考核内容予以运用。
  19.关于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的问题。
  (61)强化协作加快处置进度。协助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取证,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均已作出处置。
  (62)规范管理提高处置质效。建立临期预警机制,完善问题线索登记表,注明处置时间、办结时间、经办人等,安排专人每月对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统计。
  (63)加强学习提升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系统纪检干部开展业务专题集中培训,集中学习最新业务指导内容,学习研讨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
  20.关于违规套取医保基金问题督促整改、追责问责的问题。
  (64)规范报送规则。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开展日常会商等方式,重申重要敏感问题事项报告、医保基金监管问题线索移送要求,密切跟进督促开展行政处罚。
  (65)及时跟进处置。通过多次会商督促对相关医疗机构违规套取医保基金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已责成相关医疗机构全额退回违规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扣减信用分,并对机关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问题予以问责。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相关人员予以问责,并扣除相关科室、个人绩效奖励等。
  (66)主动发现问题。将医保基金监管列入2024年政治监督重点,督促形成历年违法违规违约问题清单,让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对照进行自查自纠;纳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要内容,督促制定整治方案、深入开展整治。针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设备和高值耗材采购使用及医疗收费省级专项审计调查反馈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问题,推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力
  21.关于未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作等问题。
  (67)加强机关党建。及时调整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领导小组运转机制,先后召开领导小组会议7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建工作精神,审议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部署推进党建重点工作。
  (68)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建立每年一季度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制度,于3月底审定出台2024年度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确保早部署早落实。
  22.关于一些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入党意愿不强的问题。
  (69)开展谈心谈话。局领导、党支部书记分层分级与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多措并举,吸引先进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23年9月以来,已有多名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70)开展干部状况分析。全面分析我局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研究部署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党支部深挖根源,形成支部党员发展状况报告,明确改进措施。
  (71)增强党组织向心力。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发展党员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突出内容,统筹开展“达标创星”“四强”支部评选、“一支部一品牌”创建,选送3个支部参与省直机关特色党建品牌评选,强化示范带动作用。
  23.关于个别直属单位“一人班子”的问题。
  (72)增强中心班子力量。局党组根据相关单位班子成员政治能力和专业性要求,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干部现状,明确多渠道分步骤配备方案,现已充实中心班子成员。
  (73)举一反三加强其他直属单位班子建设。根据直属单位班子实际情况,统筹充实另两个中心班子,防止出现“一人班子”情况。
  24.关于少量服刑人员未停保的问题。
  (74)剖析原因依规处置。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服刑人员待遇享受问题,全面梳理相关待遇政策,深入剖析问题症结,提出完善制度、数据共享等针对性措施。根据核查发现的问题,批评教育1人、诫勉1人。
  (75)立行立改依规处理。召开全省视频会层层压实责任,于2024年3月全面完成服刑人员核实工作,督促各地依规处理,对核实不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全部停保处理,并全部追回不当划入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
  (76)规范办理程序。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出台《福建省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异常信息核实处置工作规范(试行)》,完善服刑人员停保办理程序,确保异常参保人员及时处置到位。
  (77)推动数据共享。局领导亲自协调,推动我局与省监狱管理局签署《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实现数据共享比对常态化机制。
  (78)强化内控管理。推进省医保信息平台内控子系统与业务系统联动,对经业务系统比对后的异常参保人员信息同步至内控子系统,实现内控子系统双重复核检查,提高内控管理精细化水平。
  25.关于编外人员竞业禁止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79)严肃谈话督促整改。局领导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其加强党建引领、梳理职能、健全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开展全员警示教育。
  (80)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局领导亲自研究,推动出台《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离职人员管理制度》,完善离职人员竞业禁业承诺、去向台账等环节管理,通过张贴《倡议书》公告,引导医药企业配合我局执行竞业禁止相关规定。
  (81)加强人员管理。先后出台离岗离职跟踪管理和加强借调、编外聘用、驻点人员规范管理等制度,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定期跟踪督促。通过多种形式重申学习《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工作登记报告暂行规定》等制度,引导干部守牢纪律规矩底线红线。
  (82)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以中心发生编外人员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反面案例为鉴,以案释纪、以案明责,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26.关于“局党组工作规则不够严谨”“机关党委工作不够规范”等举一反三不够的问题。
  (83)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局党组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相关文件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84)全面梳理任务清单。局党组定期听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青妇等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全面梳理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
  (85)举一反三规范提升。局党组将巡视整改、统战、关工委工作、机关纪委工作等纳入定期研究事项,纳入党建工作清单,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27.关于非党组成员参与干部人事议题表决的问题。
  (86)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增加严格规范议事表决条款,坚决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党组重大事项表决。
  (87)明确人事议题议事规则。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增加严格区分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列席的非党组成员不参与人事议题表决等条款内容,进一步规范人事议题议事规则。
  28.关于选举党的二十大代表初步人选不够规范的问题。
  (88)加强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各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准确掌握党内选举程序要求,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
  (89)深刻反思提高认识。相关党支部分别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深刻反思,深化对规范支部工作认识。
  (90)开展党务专题培训。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在三明举办全省医保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开展基层党建专题辅导,推动全省系统党建工作能力有新提升。
  29.关于党员活动室宣传栏内容未及时更新的问题。
  (91)立行立改。局党组暨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我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办法,更新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义务”宣传栏,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落实。
  (92)压实责任。局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局领导与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材料存在泄密风险的问题。
  (93)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规定,删除存储计算机资料、拆除硬盘,批评教育2人。
  (94)加强学习。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和保密集中学习教育,树牢意识形态责任和保密意识,提升干部职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能力。
  (95)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全局专项保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保密意识,严格排查消除涉密风险隐患。
  31.关于干部档案未及时归档的问题。
  (96)立行立改。立即收齐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剖析原因,批评教育1人。
  (97)健全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梳理归档工作流程,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查缺补漏,制定出台《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内部运行规范》,健全干部档案归档运行机制。
  (四)其他方面的突出问题
  32.关于对省医保研究院管理的问题。
  (98)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局领导亲自领办、强化担当,亲自向省医保研究院负责人传达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加强对医保研究院的管理。
  (99)开展整治整顿。暂停省医保研究院相关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核查,经深入分析省医保研究院单位性质、运行资金保障、履职情况等,研究明确不再设立省医保研究院。
  (100)核查问题依规处置。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报告,督促省医保研究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说明,全面梳理分析省医保研究院业务开展情况和问题核查,按程序予以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33.关于省医保研究院招商的问题。
  (101)督促开展自查自纠。组建工作专班,督促省医保研究院对成立两年以来招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102)暂停省医保研究院与企业合作项目。2024年3月起暂停省医保研究院相关活动,终止与相关企业合作,并予以退款。
  34.关于参加省医保研究院相关会议获取劳务报酬的问题。
  (103)核查问题依规处置。全面核实本局干部参加省医保研究院举办相关会议的人员名单、审批申报、授课时长、领取报酬等情况,清退违规获取劳务报酬。根据核实情况,分档分类予以问责。
  (104)加强学习完善制度。修订并组织学习《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论坛活动管理办法》,明确举办和应邀参加论坛等相关活动纪律要求,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与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备案。原则上全局干部不得参加药械生产流通企业赞助的各类活动。
  35.关于省医保研究院举办研讨会获利的问题。
  (105)核查问题依规处置。局工作专班全面核实对省医保研究院举办学术研讨会情况,经核实其举办的研讨会、合同审批流程、经费来源等,均按省医保研究院学术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根据第三方审计核查情况,未发现其他未按合同约定返还资金问题。
  36.关于未按合约归还结余资金的问题。
  (106)立即归还结余资金。省医保研究院已于2024年2月底归还2家企业会议结余款。
  (107)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局工作专班全面核实省医保研究院学术研讨会合同执行情况,除问题清单提到的两份协议外,其他协议不存在类似情况。
  三、巡视“回头看”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处理情况
  (一)巡视“回头看”信访件处理情况。巡视“回头看”省医保局党组期间,巡视组和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共移交信访件9件,截至7月29日,均已全部办结。
  (二)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核查问责情况。截至7月29日,省医保局党组根据巡视组反馈意见,对其中10个涉及到追责问责的具体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均已全部办结,依规依纪处理干部27人,涉及处级及其以上干部16人、科级及其以下干部11人,其中谈话提醒6人、批评教育12人、责令检查5人、诫勉4人。无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情况。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在省纪委监委、省委巡办、省委巡视四组的有力指导下,经过6个月集中整改,我局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还需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下一步,省医保局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持续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存在的主要不足。巡视整改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严格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并取得积极成效,但与持续深化医改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如在持续推进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方面,通过降药价、优待遇等多措并举减轻群众负担,但医疗费用增长趋势短期内难以完全扭转,分级诊疗仍存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问题,单靠医保难以完全解决,需要进一步增强医保改革与卫健、药监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更好地运用福建医改特色经验和优势,持续擦亮福建医保改革名片,以系统改革让群众医保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面临的困难挑战。我局把医保基金监管问题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采取抽调全省力量、部门联合惩戒等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但面临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管理链条长、监管难度大,以及欺诈骗保手段更为隐蔽、造假更为专业等新趋势、新特点。面对管理的医保基金年收支规模超1500亿元,以及全省3800多万参保人、2.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每年近20亿条的海量就诊数据,全省基金专职监管人员仅不到200名,监管队伍力量严重不匹配,监管专业化、数字化水平与监管形势变化的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医疗行业具有复杂性、特殊性,且行业标准不够清晰,违规行为认定和争议问题处置难度大,导致行政处罚推进不够快、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常态化整改措施。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坚决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客观评估集中整改期成果,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采取更加有力举措,发扬敢于斗争精神,勇于攻坚克难,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对列入持续深化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三是始终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衔接,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贯穿巡视整改始终。围绕药械采购、基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各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始终坚持“四个融入”,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推进医疗保障现代化的使命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过程转为解决问题、群众受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不断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和医保治理效能,为深化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做出医保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097110;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电子邮箱:fjylb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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