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6月26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主持人 傅毅梅: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挺华先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郁先生;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常海莉女士;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小舟女士;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彭华先生。他们将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有请林挺华先生介绍《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林挺华:
大家好!我是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林挺华。很高兴在这里和媒体朋友见面,向大家介绍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首先,我代表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向大家长期以来对我省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作为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近日,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下面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制度化筹资和专业化服务,为失能群体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照护保障,属于社会保险“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人人参保、共济互助”的方式,为失能的参保人员提供进食、穿衣、压疮预防等生活照护,以及换药、导尿、功能训练等医疗护理,对上述护理给予相应费用保障。
这项制度的落地实施,通过全员筹资、共济保障,将有效回应失能人员家庭的急难愁盼,让失能人员生活更有尊严,为照护家庭减轻负担,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互帮互助、养老敬老传统美德的体现。同时,这项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带动养老、照护、服务机构等多种服务业态发展,促进银发产业链转型升级,有利于实现“民生价值”与“产业效应”双向赋能。
福州市作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6月即已启动试点工作,目前已累计超1.8万人享受长护待遇,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为制度建立积累了实践经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我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标志着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试点迈入全面建制新阶段。
二、我省《实施方案》的核心政策
我省《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国家制度规范,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总体要求,明确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也就是到2028年基本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突出“四个坚持”,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管理运行机制,推动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公平可及,明确覆盖全民。将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城乡居民等纳入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从城镇到乡村、从就业人群到非就业人群,参保后都能够享有这份坚实的照护保障。
(二)坚持责任共担,明确多元筹资。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机制,职工、居民统一建账、资金统筹使用,与基本医保共同缴费。筹资标准=不同人群的缴费基数×统一费率,再由单位、个人、政府等进行分担。关于缴费基数,区分不同主体确定。其中,用人单位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居民以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
关于缴费费率,统一为0.3%。其中,居民费率可从0.15%起步,5年逐步过渡到0.3%;有条件的统筹区可直接按0.3%筹资。关于分担比例,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1:1比例共同缴费,退休人员由个人按0.15%费率缴费,原单位不缴费;居民由个人和财政按1:1左右共同缴费。关于筹资渠道,用人单位筹资从职工医保单位费率中平移调整,不增加单位缴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可用医保个人账户缴纳,支持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共济缴费。
考虑部分特殊人群的实际情况,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跟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用单独缴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照医疗救助规定实行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困难大学生参照居民医保资助政策进行资助参保。
(三)坚持公平适度,明确待遇水平。在保障对象方面,明确保障的是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是指6个月以上。当前起步阶段,保障对象仅为重度失能人员,后续我们将会根据国家部署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
在服务类型方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类型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三种。在保障待遇方面,不设起付标准,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基金支付比例在70%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的基金支付比例在50%左右,对选择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方式的,在支付比例上予以适当提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各统筹区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标准。
为了鼓励大家连续参保,我们还制定了激励约束政策,对连续参加长期护理保险满4年的未就业城乡居民,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基金支付比例1个百分点,最高支付比例不超过60%;对未按时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四)坚持高效规范,明确管理要求。在失能等级评估方面,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实行定点管理,执行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评估服务费按有关规定由基金或个人负担。
在服务供给方面,加强对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倡导居家和社区护理,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整合资源,利用闲置床位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开展长期照护师培训培养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家政服务人员参与长期照护师培训,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类职业院校培养长期照护师。
在经办服务方面,加强定点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的协议管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信息化建设,完善经办规程。经过参保人员提出申请、评估机构现场评估、参保人员选择服务机构和服务类型等流程后,即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的护理服务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结算。
有序规范引入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着力构建智慧赋能、温情服务的长护经办服务体系,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便利和实惠。
在基金管理方面,我们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监管体系,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兜住民生底线。
三、推进制度建设的总体安排
围绕国家“用3年左右时间,统筹城乡的制度安排基本确定”的主要目标,我省将稳妥有序,分步分批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2026年底前,省本级、泉州市、厦门市、三明市等统筹地区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其中泉州市和厦门市制度覆盖职工和居民,三明市制度覆盖职工;原试点城市福州市2026年底前将政策覆盖范围从职工扩大至居民;2027年底前,莆田市、宁德市、龙岩市、漳州市等统筹地区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度覆盖职工;2028年底前,各统筹区均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省职工和居民全覆盖。
以上是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主要情况。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涉及面广、协同性强,需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我们将会同财政、民政、人社、卫健、税务、农业农村、残联、金融监管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持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指导各地稳妥推进实施,推动政策更好惠及百姓,让失能人员及其家庭感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带来的安心和保障,为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作出更大贡献。欢迎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展。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 傅毅梅:
感谢林挺华先生的介绍与发布。
接下来,欢迎记者朋友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通报所在新闻机构。现场答问现在开始。

央广网记者提问:
长护险制度统筹城乡、覆盖全民,作为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是筹资缴费及待遇保障问题,请问参加长护险大约需要交多少钱?能够报销多少费用?
林挺华:
谢谢您的提问。缴费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制度可持续的关键,中办国办文件及我省实施方案,明确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的多元筹资机制。
筹资标准方面,实行统一费率,缴费基数分人群确定。具体而言,在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费率为0.15%,假设每月工资收入5000元,个人缴费为每月7.5元,可从医保个人账户中先行扣除,职工个人无需额外出资;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缴费基数,个人费率为0.15%,假设每月基本养老金4000元,个人缴费为每月6元,同样可以从医保个人账户中先行扣除,退休人员无需额外出资;未就业城乡居民,以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费率可以减半按0.15%起步,个人和财政各分担一半。
首批启动的地市正在制定方案,具体标准以各地实际公布为准。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单位职工费率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基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基数;也可选择以未就业城乡居民身份参保。
另外,我们前面介绍了一些特殊人群的缴费政策,如考虑到18周岁以下未就业城乡居民无收入来源,他们可以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参保,无需单独缴纳保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照医疗救助规定,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参保。需要特别说明,用人单位长护险费率,可按规定从职工基本医保费率中平移,用人单位不需要再额外增加缴费。
待遇保障方面,根据国家部署,当前制度重点保障经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支付范围由国家统一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共36项,其中生活照护类项目20项、医疗护理类项目16项,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费用,由基金按比例支付,不设起付线。
其中,参保职工、退休人员及按职工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支付比例在70%左右,未就业城乡居民的支付比例在50%左右。如一位退休的重度失能老人,选择机构护理,假设当地长期护理服务支付标准为每月1800元,按基金支付比例70%计算,每月可报销1260元,个人仅需承担540元,负担大幅减轻。如果选择社区或居家护理,基金支付比例还会更高。超出当地长期护理服务支付标准的费用,如增加服务时长或项目等,需由个人支付。
谢谢大家。
主持人 傅毅梅:
感谢林挺华先生的回答,请继续提问。

福建日报记者提问:
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财政保障也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请问财政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制度平稳运行?

林郁: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能,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推动长护险制度在我省落地见效。
在制度准备方面,我们指导试点地区福州市自2021年起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各方合理分担的筹资机制,为我省的制度建立积累了有益经验。在政策协同方面,我们聚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等领域,优化资金支出方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县域“一老一小”家政服务试点等项目,推动长护服务可及可享。今年,我们还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帮助减轻失能老年人照护支出压力。
此次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方案,是我省加快建立长护险制度的“行动指南”。接下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强化财会监督,推动长护险制度平稳实施。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财政政策支撑。长护险实行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机制,财政对参保的未就业城乡居民按规定给予补助。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护险按年筹集资金,筹资由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按1:1左右的比例分担。
以2026年为例,按照我省长护险政策测算,未就业城乡居民年度人均筹资为76元左右,其中个人缴费38元,财政补助38元,执行中以各统筹地区实际方案为准。各级财政部门一定会按规定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长护险制度的平稳落地。
二是资助困难群体参保。除普惠性参保补贴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财政部门将参照医疗救助制度予以分类资助;困难大学生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政策执行,确保困难群体也能参保及公平享受待遇。
三是加强基金监督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我们将会同医保等部门强化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健全基金执行监控,全力保障基金安全。同时,我们将加快研究制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的具体流程和监督管理要求,为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
主持人 傅毅梅:
感谢林郁先生的回答,请继续提问。

福建新闻广播记者提问:
长期护理保险的核心是为失能人员提供保障,请问我省在失能等级评估方面,具体有哪些措施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参保人员如果需要申请失能等级评估及选择长护服务类型,应该如何操作?
林挺华:
谢谢您的提问。失能等级评估是长期护理保险的“准入关”,不仅决定哪些人群能够进入保障范围、享受何种水平待遇,公平公正的评估体系更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提。
我省将从五大维度加强管理,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是评估标准统一化。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操作指南,实现“共用一把尺子”评估。
二是评估机构规范化。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实行定点管理,明确定点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提供长期护理服务,也不得同时参与经办服务,避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三是评估人员专业化。建立评估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推进职业化评估队伍建设。
四是评估结果透明化。按规定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并主动接受监督。群众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我们将畅通申诉渠道,建立多层次复评复核机制。
五是评估监管常态化。结合日常监管、年度考核、第三方评价,加强评估机构的履约管理,建立评估机构与评估人员准入、退出动态调整机制。
参保人员如果需要申请失能等级评估,需先向经办机构提交失能等级评估申请。以福州市为例,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的提交途径有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失能人员或其家属可以到任意一个经办服务网点进行现场申请,也可以通过福州长期护理保险微信小程序“长期护理服务”模块进行线上申请。申请后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由失能等级评估机构按照规范流程开展现场评估。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评估结论书将送达评估对象或其家属手中。
对通过失能等级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会提出专业的护理服务建议,护理服务类型主要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本人或其家属可以选择适合的护理服务方式。谢谢大家。
主持人 傅毅梅:
感谢林挺华先生的回答,请继续提问。

国际在线记者提问:
伴随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落地实施和人口老龄化发展,对长期照护技能人才的需求将与日俱增。请问人社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长期照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常海莉:
谢谢记者的提问。为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我省人社部门将积极配合医保等部门,加强长期照护技能人才的培训、评价等工作,加快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的长期照护技能人才队伍。
一是加强技能人才培训。我省正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我厅将支持各地把长期照护师等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项目,开展补贴性培训;支持医保部门牵头开展长期照护师的项目制培训,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支持护理服务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2025年以来,我省共开展长期照护师(含健康照护师)等职业(工种)补贴性培训925人次。
二是规范职业技能评价。按照“公开遴选、合理布局”的原则,我省已遴选设立三家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分别是闽中地区的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闽南地区的厦门医学院、闽西北地区的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93名长期护理从业人员通过规范评价,取得了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下一步,省人社厅将继续积极配合省医疗保障局,做好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设工作,适时开展长期照护师评价师资队伍培训工作,定期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推动长期照护行业整体技能水平提升。
三是增强职业认同感。长期照护师是极具潜力的民生服务职业,就业前景广阔。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引导护理服务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建立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支持相关部门开展行业技能竞赛,充分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的引领作用,选拔一批技能精湛的长期照护师,激励照护从业人员自觉恪守职业规范、持续精进专业技能,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良好职业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长期照护职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 傅毅梅:
感谢常海莉女士的回答,请继续提问。

中国网记者提问:
在长期护理保险实施过程中,卫健部门承担着服务供给和质量保障的重要职责。请问福建省卫健委,将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失能人员能够享受到优质、可及的长护险服务?

张小舟:
谢谢您的提问。卫健部门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中,核心职责是筑牢服务供给的“地基”,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发力。
一是扩大基层护理服务供给。我们将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拓展长期护理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康复、护理等服务供给。同时,指导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积极申请纳入长护险定点机构范围,让失能人员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护理服务。
我们还将长护险的护理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主要对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每年提供至少1次个性化健康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心理支持等。
二是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截至2025年末,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数226家,医养结合总床位6.4万张,较2020年同期分别增长55.48%、57.6%。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建立签约合作关系1985对。165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
我们将持续推进医养结合促进行动,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的共建共享。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康复、护理及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三是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已连续多年组织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每年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及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150人到省级培训基地脱产培训。
此外,2025年全省近2000名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及从业人员接受线上线下培训,提升护理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将医养结合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纳入全省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范围。鼓励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下一步,卫健部门将全力做好各项服务支撑和健康保障工作,继续与医保、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持续推动长护险服务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真正让长护险的阳光温暖每一个有需要的家庭。谢谢大家。
主持人 傅毅梅:
感谢张小舟女士的回答,请继续提问。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海博TV记者提问:
长护险以鼓励支持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为导向,民政部门如何整合利用社区养老资源,引导养老机构转型发展居家照护服务?

彭华:
近年来,我省民政部门积极协同医保等部门,聚焦失能老人照护需求,一手抓资源整合,一手抓服务转型,切实提升居家照护服务供给能力。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夯实照护服务基础。聚焦失能老人医养双重服务需求,积极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构建“养中有医、医中有养”服务模式,全国试点城市福州已有56家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机构。
同时,持续优化养老床位结构,提升专业照护能力,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0%,精准匹配中度、重度失能老人刚性照护需求,为统筹衔接居家、社区和机构护理服务筑牢基础。
二是整合社区养老资源,推动机构服务下沉转型。围绕长护险向居家社区服务倾斜的政策导向,统筹盘活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累计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3万张,积极推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打破传统集中照料模式,延伸服务链条、下沉服务资源,不断拓展居家照护服务内容,为参保失能老人提供个性化、常态化护理服务。
三是强化专业人才支撑,提升居家照护服务品质。会同医保、人社部门开展照护技能专项培训,依托全省遴选出的30个省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十四五”期间,每年培训养老护理员超过1万人次。通过在职、入职补贴等激励政策,引导更多专业人才投身居家上门服务。同时,推动长护险与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政策有效衔接,提升资金使用综合效益;进一步加大对服务质量及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失能老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配合长护险扩面提质,引导更多养老机构转型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全力打造“福见康养”服务品牌,让失能老年人更有获得感、幸福感。谢谢!
主持人 傅毅梅:
感谢彭华先生的回答。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记者朋友们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现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再进行深入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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