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盛彪代表: 《关于将1型糖尿病治疗耗材列入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第103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制度 医保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推动实现全民医保,努力推进健全基本医保制度,通过公平普惠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发挥基本医保三重保障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负,编密织牢基本医疗保障“安全网”,有效减轻包括糖尿病患者在内全体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1型糖尿病是糖尿病分型中的一种,发病与自身免疫、遗传等因素有关,对象主要为儿童和青少年,需要终身使用胰岛素治疗。根据该病的特点,我省及时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一是将针对1型糖尿病治疗所需的胰岛素及其类似药物纳入医保目录范围,目前已有30多种短效、中效、预混和长效胰岛素及其类似物纳入目录,较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二是将住院“胰岛素泵持续皮下注射”及使用的泵管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1型糖尿病患者在医院使用胰岛素泵及泵管,以及门诊用药胰岛素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三是支持门诊用药长处方,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医师可视病情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方便慢病患者就医治疗。四是我省在今年5月全面落地国家组织胰岛素专项集中采购工作,涵盖了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16个品种,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将进一步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关于患者自行购买居家使用的胰岛素泵和泵管等器械耗材,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原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关于各种自用检查和治疗器械不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不在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和医保支付范围。 二、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在建设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同时,国家和我省高度重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保的补充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鼓励下,商业保险公司近年在全国多地推出了低保费、高保额,支持带病参保,保障范围与基本医保衔接的新型惠民保类普惠性质的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您提到的将胰岛素泵纳入保障范围的即为中国人寿青岛分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在青岛推出的普惠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琴岛e保”。 商业医疗保险产品由商业保险机构负责承办,承保机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实行市场机制、商业运作。我省已出台了《福建银保监局福建省医保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采取政府鼓励发展、群众自愿参保、保险企业自负盈亏的市场化定位,遵循商业健康保险经营规律,坚持普惠性、衔接性、可持续的原则,以市场机制、保本微利为运营导向,筹集的保费最大程度用于参保人员的待遇保障,最大限度惠及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定制型商业保险产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保障范围各不相同,我省目前已上线八闽保(全省型)、福州福民保、福州福惠保、厦门鹭惠保、厦门惠民保、三明普惠医联保、莆田莆仙保等七款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产品,虽未将胰岛素泵纳入保障,也不同程度将多种基本医保之外的产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将加强部门协同,在强化基本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一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在严格厘清政企边界的同时,按部门职责分工发挥引导、支持与监管作用,规范和加强与商保机构合作,大力支持商业医疗保险发展,鼓励商业医疗保险结合保费可承受能力将更多的医保目录外产品纳入保障,充分发挥商保机构体制机制优势,更好促进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制度衔接,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医保治理格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需求。 领导署名:梁步腾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591-86312906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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