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台盟: 贵盟《关于在农村建立中医药服务体系的建议》(20213139号)由我局分办,结合我局职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我国传统医学在与疾病长期斗争过程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中华民族历史积累的宝贵财富,对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有特殊贡献。我省在推进医保制度改革过程中历来注重扶持和支持中医医疗事业发展,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始终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将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动态调整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稳妥有序试点探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将符合规定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纳入医保支付,鼓励使用中医诊疗和中医药服务。 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在2017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整合,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推进医保基金设区市统筹、垂直管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整合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现统筹区内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此基础上,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在统筹层次、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四统一”。实现医疗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二、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方面,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我省将中医外治、中医肛肠、中医骨伤、针灸(针刺和炙法)、治疗性推拿、中医特殊疗法及中医综合治疗(含中医辨证论治)等8大类约110项的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占现行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的92%。目前,国家正在研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服务设施的医保管理相关政策,我局将本着切实减轻参保人实际困难的原则,根据国家新的规定,将更多非药物中医治疗项目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在中药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国家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的1374个中成药和892个中药饮片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二是积极支持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在原先定点医院申报的符合规定的医院制剂都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再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三是在医保支付标准方面进一步支持中医药,2020年出台的《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明确对我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非竞组的中成药比西药高出10%的医保报销比例。 三、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基本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通过广覆盖来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最大化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我局执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只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并符合基本条件的都可申请医保定点。对中西医、社会资本举办的民营医院和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符合条件的都及时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并签订服务协议,开通医保信息系统,实现诊疗就医即时刷卡结算服务,执行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和医保管理政策。 为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障需求,各级医保部门坚持公益性村卫生所“纳入定点是基本,没有纳入定点是例外”原则,采取“先纳入、后规范”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一体化管理公益性村卫生所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截止2020年底,全省已有11752家村卫生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真正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医保实时报销,实现“小病不出村”。 四、实行向基层倾斜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为鼓励和引导基层就医,我省医保实行基层倾斜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等级医院就医的医保报销差距。以福州市为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左右,其中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左右;在职职工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85%左右、二级医院87%左右、一级医院90%左右、基层医疗机构92%左右;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且实行零起付;城乡居民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60%左右、二级医院80%左右、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90%左右。实施零差率的基层医疗机构,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高出10-15%。同时,推广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使用基本药物不设起付线、在医疗联合体内转诊取消二次起付线的做法,并将一般诊疗费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同样医保注重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对等级高的医院病种价格高,设定的医保支付比例低,患者自付比例高;等级低的医院病种价格低,设定的医保支付比例高,患者自付比例低。患者在不同等级医院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负担费用一目了然,透明度高,有利于参保患者选择适合等级医院消费。通过采取上述举措,促进分级诊疗,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基本医保的主要目的是化解参保人疾病带来的财务风险,不以中西医等治疗方式而有所区别。医保基金支出也是以收定支,必须保持总体平衡,提高部分支出势必会影响其他的待遇保障。医保报销比例是按照患者个人综合医疗费用设定,患者治疗费中包含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综合费用,不区分中西医。医疗机构在治疗上大多采取中西医并用,只降低中医药个人自付比例的条件尚不成熟,我局已在医保药品目录、中医服务项目及中药报销比例政策方面给予了倾斜支持,今后还将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从其他多方面继续给予倾斜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研究完善鼓励中医药应用的医保政策,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中医药使用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促进民族医药卫生事业守正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贵盟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梁步腾 联系人:张涛 电话:0591-86312906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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