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宝玲委员: 《关于推进阿尔茨海默病系统化管理的建议》(202221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阿尔茨海默病是一种起病隐匿的进行性发展的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临床上以记忆障碍、失语、失用、失认、视空间技能损害、执行功能障碍以及人格和行为改变等全面性痴呆表现为特征。65岁以前发病者,称早老性痴呆;65岁以后发病者称老年性痴呆。该病迄今病因未明,给治疗与延缓疾病发展带来困难。您提出的推进阿尔茨海默病系统化管理的建议,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具有积极的意义。 医保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积极做好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一是将阿尔茨海默病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您提到的盐酸多奈哌齐、卡巴拉汀、加兰他敏、石杉碱甲、美金刚、甘露特钠胶囊等药品都已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都可以按规定报销。其中盐酸多奈哌齐、盐酸美金刚片是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相关药品,甘露特钠胶囊是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药品价格经过集采和谈判都已大幅下降。二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我省各地都已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还同步降低门诊起付线、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有效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加快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包括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在内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问题。四是积极支持中医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已将中医外治、中医肛肠、中医骨伤、针灸(针刺和炙法)、治疗性推拿、中医特殊疗法及中医综合治疗(含中医辨证论治)等8大类约110项的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占现行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的92%。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功能定位,遵循基本医疗保障的责任边界,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断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医疗保障制度,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收支、医疗技术提高以及药品价格升降等情况动态调整医保待遇水平,努力提高基本医保对包括阿尔茨海默病在内所有患者医疗费用的分担保障能力,锲而不舍推进民生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阿尔茨海默病的关注,对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出的建议,真诚希望您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梁步腾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0591-86312906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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