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429-0201-2022-00007
  • 发文字号:闽医保〔2022〕1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2022-01-26
  • 标    题: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贯彻执行《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内容概述: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贯彻执行《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有 效 性:有效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贯彻执行《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医保〔2022〕13号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2-01-28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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