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东山医保局移送查处的一起欺诈骗保案件正式宣判,参保人陈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人民币。这是东山县首起医保参保人欺诈骗保入刑案件。
2017年3月15日,陈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与一位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男子发生碰撞,导致陈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调解,该男子一次性赔偿陈某某3万元。事后,陈某某到医院治疗,谎称伤情为田里干活所致,由此又骗取原新农合报销款1万余元。2021年4月,漳州市医保中心东山管理部在开展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核查时发现了陈某某涉嫌欺诈骗保的问题线索,东山医保局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并封存报销结算单及费用发票等重要物证。经核查,参保人陈某某故意编造隐瞒交通事故及第三方责任,违规报销医疗费用10028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陈某某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东山医保局依法将涉案线索和物证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被骗取的10028元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漳州市医保部门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自2020年5月起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医疗机构创新推出“警医保”外伤联动核查机制,通过跨部门联动协作,大数据实时对接,排查出存在第三方责任、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案件,有效破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共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 “警医保”外伤联动核查机制实施以来,全市共核查意外伤害住院5.34万人次,拒付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2075笔,涉及金额2306万元。
(漳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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