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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福州市减征医保费1.6887亿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 福州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4日 08:25     浏览量:{{pvCount}}     【字体: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榕医保文〔2020〕13号)。

  2020年2月,福州市共有7.43万家参保企业(涉及97.6万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合并实施的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减半征收,合计减征金额合计16887万元。对于2020年2月已征缴的职工医保费,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对于减征部分的金额,与2020年3月职工医保费应缴金额先行抵扣,经抵扣后仍有余额的753家企业共43.69万元直接退还到单位银行账户,无需缴费人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同时,2020年2月,根据企业申请,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共165家给予医保费缓缴,合计缓缴金额55万元。  

  (福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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