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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保局落实“一缓、一减、二不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 漳州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5日 08:27     浏览量:{{pvCount}}     【字体:  
  一是“一缓”。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缓缴职工医疗保险费(含生育险),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且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目前缓缴27家企业828485元。二是“一减”。自2020年2月至6月,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7.5%降至4.35%,其中职工医保缴费费率由7%降至4%,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5%降至0.35%。2月份已为全市15106家企业减负约4200万元。三是“二不变”。实施阶段性减征和缓缴期间,确保参保单位依法履行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确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不影响依法享受医保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漳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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