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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医保减征缓缴双管齐下 致力助企复工复产

来源: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7日 18:16     浏览量:{{pvCount}}     【字体:  
  日前,为减轻疫情对企业资金造成重大压力,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联合区财金局、区税务局、区审批局共同出台利好政策,采取“减征缓缴双管齐下”措施,推助企业稳定复工复产。一是确立企业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8.5%降至4.35%,减征期为2月份至6月份,该政策执行后预计将为企业减轻负担2000万元。二是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费、生育保险费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税务部门不予加收滞纳金。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足额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费和生育保险费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延期缴费期间不划拨个人账户,待补缴后一并补划入个人账户。三是实施阶段性减征和缓缴期间,参保单位依法履行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医保经办机构应确保待遇支付并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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