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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规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结算标准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1日 16:10     浏览量:{{pvCount}}     【字体:  
  泉州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明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结算标准的通知》,规范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结算标准。一是统一接种服务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服务费统一为3.7/剂次。二是规定接种费用结算标准。医保基金按2.59/剂次支付,财政按1.11/剂次进行补助,接种者个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三是明确结算流程。卫健部门审核的疫苗接种信息,经医保部门核对无误后,根据实际接种剂次按月及时向接种单位全额支付接种费用。  
(泉州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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