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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医保减征退费6550.87万元为企业减负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12日 08:31     浏览量:{{pvCount}}     【字体:  
  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省级医保经办机构已全面完成省本级453家企业单位2月份已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合并实施后的生育保险费,下同)的减征退费工作。在准确核算的基础上,将符合减征政策的6550.87万元,全部退还至企业,其中职工医保6314.04万元,生育保险236.83万元,以实际行动支持受灾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工作

  2020年3月至6月,省医保中心一方面将继续坚决执行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减征缓征的政策红利落地落实;另一方面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为因事业单位转企时未及时申报的参保单位进行认定,将减征缓征的优惠政策落实落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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