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福州万健宜又佳医药有限公司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0-06-28 09:44

  闽医保中心稽〔2020〕6号

福州万健宜又佳医药有限公司:

  近日,我中心在日常检查工作中查实,你单位存在“在医保支付区陈列非医药商品”的行为,违反了《省部属驻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八条第四款第3点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6月25日起至2020年7月24日止,暂停你单位省本级医保定点服务1个月。

  希望你单位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和定点药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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