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
来源:省医保中心 时间:2023-02-09 11:11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

  根据《福建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闽审社调报〔2022〕3号),经核实,你单位存在将药品长春西汀违规纳入医保结算的情形。根据《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十九条、三十条和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追回违规费用29956.81元的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你单位可提请省医保局协调处理,也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调处理、复议、诉讼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3年2月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