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育保险“产前登记“服务指南(2023修订版)
来源:省医保中心
时间:2023-05-04 09:22
(各设区市统筹区可根据当地政策决定是否办理该事项)
1业务名称
产前登记
2适用范围
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开通生育保险待遇登记。
3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4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5办理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2. 预产期材料
3. 银行账户信息(含户名、卡号、开户支行名称)
6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7依据文件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联网刷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中心文[2020]100号),第二大点。
8经办流程图
网上办理:
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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