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知
来源:省医保中心 时间:2024-07-18 09:39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我中心对相关疑点线索进行核查。经核,你单位存在病案填写不规范导致医保基金损失的情形,涉及异地违规费用3000.00元。根据《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六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限期整改,并追回违规费用3000.00元的处理。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提交我中心。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你单位可提请省医保局协调处理,也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调处理、复议、诉讼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7月1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