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新增给药途径药品资料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19-11-13 09:18

各申报企业: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产品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19〕57号,以下简称“闽医保〔2019〕57号文”),通用名在挂网目录内的药品已有“注射”产品挂网的,经专家论证和询价后可新增“口服”、“外用”给药途径产品。现开展新增药品给药途径首次申报工作,请相关申报企业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日登录平台“挂网状态及价格调整”模块,根据《新增药品给药途径填写说明》的要求进行申报。今后新增药品给药途径申报工作企业可通过平台“挂网状态及价格调整”模块进行日常申报,我中心将根据闽医保〔2019〕57号文要求定期汇总处置。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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