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三明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19〕19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通知》(闽医保〔2019〕115号)文件精神,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药监局三部门共同组织专家遴选确定了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并拟定《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1月19日17:00前将意见或建议(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yxygcg@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福建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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