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4-12 09:46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双腔起搏器、冠脉扩张球囊、人工晶体、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不含单孔多通道穿刺器)、吻合器(包括痔吻合器、管型/端端吻合器开放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及钉匣)、人工硬脑(脊)膜补片、腹股沟疝补片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确保申报产品信息精准度,需进行相关产品属性核对及公示。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本企业产品属性

(一)核对内容

请相关企业对本企业相关类别医用耗材“产品属性信息”进行查看核对。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将视作认可平台信息。

(二)核对方式

1.产品属性信息查看:登录平台,选择“药械企业”“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福建省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产品信息”模块进行查看核对。

2.异议提交:登录平台,选择“药械企业”“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业务申请”模块,在“业务申请事项”中选择“产品资料”进行提交。

(三)核对时间

请相关类别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于414日17:00前登录平台完成核对工作。

二、公示各类别产品属性信息

(一)公示内容

通过平台对相关类别医用耗材“产品属性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平台提交,逾期视作无异议。

)公示方式

1.公示内容查看:登录平台,选择“药械企业”“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产品申报公示”模块进行。

2.异议提交:登录平台,选择“药械企业”“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申(投)诉”模块,在“申(投)诉分类”中选择“投诉”“申(投)诉事项“产品资料”进行。

(三)公示时间

412日至4月14日17:00

 

咨询电话:0591-88310735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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