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胰岛素专项)(GY-YD2021-3)》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目录范围
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清单中的药品,具体详见附件1。
二、产品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27日
三、网上填报信息填报
请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及时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120.32.125.17:18080/),平台登录路径:打开网页链接→选择“药械企业”登录入口→选择“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系统”→进行登录操作→选择“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一)已在我省挂网目录中的药品,通过平台“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进行保持挂网操作及价格确认。
(二)未在我省挂网目录中的药品,通过平台“企业基础资料申报”、“产品基础资料申报”模块填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基础资料申报后,通过平台“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模块进行申请挂网及价格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企业、产品基础资料在我省药品阳光采购系统中已经提交且审核通过的,如无变更不需再次填报企业、产品基础资料,直接进入选择“挂网状态与价格动态调整”环节完成后续申报操作。
附件:1.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
2.企业申报须知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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