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采购第二年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时间:2024-01-05 17:12
各设区市医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及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安排,现拟开展中选产品第二年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范围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福建省内相关医疗机构。

二、采购周期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我省第二年采购周期自2024116日至2025115日。

三、协议签订

请各协议签订主体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和采购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https://open.ybj.fujian.gov.cn:10013/tps-local/)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一)签订时间

1.中选企业及其选择的配送企业签订时间为20241810

2.医疗机构签订时间为202411115

(二)签订方式

医疗机构与中选生产企业及其确定的配送企业按中选价格、协议采购量签订三方协议。合同采用网上签订形式,请各协议签订主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采子系统,在相应页面完成协议签订操作,具体签订步骤如下:

1.各中选企业及其选定的配送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确认三方协议并盖章签订。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协议签订。

2.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对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确认并盖章签订。

操作路径:打开网页链接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项目→进入“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项目→点击左侧菜单栏“三方协议签订”模块→进行协议签订。对于生产、配送企业需要纸质版本合同(加盖公章)的,医疗机构应予以配合。

3.三方协议签订完成。

请各地市组织相关医疗机构、省属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确保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第二年工作平稳落地。

咨询电话:0591-87279375

QQ群:福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咨询群787360440(同一家企业仅支持一名操作人员入群)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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