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4-2)》(以下简称“文件”)相关规定,现开展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及要求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艾司洛尔注射剂等10个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详见附件1)。
第二备供按产品最小包装单位申报报价(参照文件报价规则,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申报价出现小数点后2为以上的,则采用舍去法只保留2位小数),产品挂网价格须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 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采购目录中同品种最小规格作为代表规格,将企业报价按现行药品含量差比价规则折算至代表规格的价格作为“可比价”,同品种企业“可比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报价排名第一的企业为该品种第二备供企业,“可比价”相同时,按以下规则确定排名次序:
(一)未被我省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失信等级的企业优先;
(二)国家集采顺位排名靠前的优先。
二、确认时间与确认方式
相关企业下载《关于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福建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详见附件2),于2025年4月8日前将回执寄回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11号楼2层),中心将对企业回执统一拆封,并现场确认资格。
咨询电话:0591-87279375
附件1: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福建省第二备供产品表
附件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福建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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