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局2019-2021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19-06-03 18:00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经研究,我局对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依法登记,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

    (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三)在福州市城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固定办公场所面积达到500平方米,行车路程距离我局3公里以内(以高德地图标识为准)。

    (四)从业人员熟悉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专业招标组织及招标争议解决能力。

    (五)近两年在省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比选入围,且承办过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项目。

    (六)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请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6月6日下午3-6点(北京时间),将相关备案材料报送至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当场签收,提前或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受理。我局将根据报送材料是否符合上述条件进行资格审查。2019年6月10日下午4点,我局在局二楼会议室公开确定代理机构,欢迎各申报代理机构派员现场监督和咨询。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代理机构如果少于或等于10家的,直接确定为我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多于10家的,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随机确定10家。确定的代理机构将报备省财政厅并予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申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代理机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代理资格且予公布。

    联系人: 陈瑞华

    电话:    87097510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5号担保大厦三楼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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