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完善我省医保定点管理和评估办法。
二是根据国家医保局出台的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全面梳理与清单不相符的制度政策,规范三重保障制度框架。
三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和门诊统筹待遇相关政策。
四是做好单列门诊统筹医保药品的监测统计工作,研究第二批单列门诊统筹医保药品。
五是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规范异地就医结算流程和待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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