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防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相关工作
1.阶段性减征缓征医保费。积极做好全省和省本级职工医保减征、缓缴等各项工作,编写有关措施指南,以实际行动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
2.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一是推广“不见面办”。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办理方式,试行容缺受理、网络拍照补件和事后补交材料等。二是实现“延期办”。放宽参保人、定点机构结算等相关业务办理时限。三是实现“就近办”。将部分服务前移至医院医保服务站,降低交叉传染风险。四是做到“放心办”。服务大厅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处理,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措施,对来访办事人员进行健康情况登记等。
3.积极探索创新便民举措。一是支持“长处方”。落实疫情期间“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就诊配药次数。二是做到“及时办”。开辟集中收治疫情患者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资金拨付和结算等“绿色通道”。三是实行“主动办”。主动服务一线战“疫”工作人员,保障相关人员在湖北省履职期间日常就医需求。四是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依托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认证,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院试点在线医保结算服务。
4.共享医保数据,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配合省数字办推出“八闽健康码”,通过开发数据接口,从全省医保信息系统交换库中,抽取参保人员在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数据,每日更新并共享信息,为企业返岗复工人员交通出行等场景提供健康验证信息支持。
二、加强医疗保障行风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业务流程,优化经办模式。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起草我省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实行医保窗口综合柜员制改革,切实落实“好差评”制度。二是推广医保经办线上服务。依托“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开通缴费明细打印、产前登记、异地就医备案、门诊特殊病种登记等功能,在省内率先开通使用国家医保局全国联网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三是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凡是能通过政务数据共享方式获得的信息,受理医保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牵头开展门诊特殊病种一件事服务套餐改革,配合开展出生一件事、退役一件事等工作。四是推进与福州市业务协同工作。实现省、市参保关系无纸化转移,省本级应用福州市医保定点签约审核及履约检查结果开展签约工作,简化备案签约流程。
三、加强定点医疗服务日常结算审核监管
一是保持线上审核全覆盖,不定期根据日常经办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的开展检验、耗材和药品超医保限定支付等专项审核工作。二是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不断完善智能审核规则。三是联合省药采中心发布第一批医保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重点关注药品清单,对清单中的药品加强关注与审核。四是启用智能审核系统中的T+1审核子系统。五是坚持线索引导检查,积极完成专项检查工作。配合省医保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复查。六是配合做好各项审计工作,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七是印发《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
四、持续推进和完善医保信息系统
一是配合省局制定年度全省信息化重点工作目标,下发医保电子凭证和互联网医院建设通知、家庭共济账户信息化建设通知等文件。二是部署医保电子凭证省级中台,升级省本级医保系统和全省联网系统,对接各地市医保信息系统,提供电子凭证相关服务。三是完成医保在线服务平台首期建设,在闽政通、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终端上线多项功能,指导并组织地市建设对应的功能。四是组织开展医保数据安全和数据库安全治理工作。
五、做好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支付工作
建立省内异地就医预付金预警及调增机制,保障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及时结算。扩大异地联网定点范围。进一步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扩大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推动各地定点医院全面接入跨省联网结算系统。年度内推动全省累计704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跨省联网结算系统,全面完成国家医保局扩大跨省联网覆盖面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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