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片区药品带量谈判议价工作方案公告
来源:省医保办 时间:2017-04-19 17:04

  为发挥医疗机构联合体药品带量采购的优势,按照“按需而设、为用而采、”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全程监管”的原则,根据《福建省实施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规则》的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厦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组成药品联合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药联体”),在福建省平台挂网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与企业进行带量谈判议价。

  二、工作目标

  坚持“按需而设、为用而采”的基本原则,厦门片区采取“单一货源、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量价挂钩、阶梯降价、严格监管”的办法进行带量谈判议价,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障临床用药质量和需求。

  三、采购平台

  依托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fjyxcg.gov.cn )开展厦门片区带量谈判议价工作。带量谈判议价工作的所有公告和信息通过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和厦门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发布。

  四、带量谈判议价药品目录

  厦门片区带量谈判议价的药品以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公布的挂网目录为准。为保证供应,将已明确不能供货的品种,从带量谈判议价目录中剔除,并上报省医保办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带量谈判议价工作步骤

  带量谈判议价采购工作分报价、遴选、公布、签订合同四个步骤进行。

  (一)报价

  1.报价方式:报价采用网上加密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报价系统显示的包装单位进行报价,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2.报价规则:原则上报价不得高于本品规省级挂网医保最高销售限价、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网最终报价及其它地市报价。

  非竞争性品种如在厦门片区联合采购中未降价,将适时对采购金额名列前茅的品种进行面对面价格谈判。

  3.报价时间:

  2017年4月20日15:00—4月21日15:00

  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或不按规定报价的,以该企业该品规省级挂网目录中的报价作为本片区的报价。

  4.报价网址:http://xiamen.udplat.com

  客服电话: 400-618-2090

  (二)遴选规则

  药联体中各医疗机构选派一至两名专家参与遴选。

  1.非竞争性的药品、竞争性药品的每个竞价组(即:省级集中采购确定的各药品竞价分组)按照“单一货源”即:同竞价组票数最高的品规入选,依次选出备选一,备选二,如票数一样,由专家再次进行投票,最终票数最高的入选。  

  2.基础输液:同一竞价组按包装材质分为玻璃瓶、塑料瓶和软袋三组,每组票数最高的入选,如票数一样,由专家再次进行投票,最终票数最高的入选。依序列出备选品规。  

  3.血液制品:同一竞价组,同竞价组票数最高的两个品规入选,依次选出备选一,备选二,如票数一样,由专家再次进行投票,最终票数最高的入选。

  (三)公布结果

  入选结果在省级采购平台进行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拟入选和拟备选药品,带量采购的价格不对外公布。

  (四)签订合同

  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厦门片区带量谈判议价的结果,按照各自的采购清单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六、其他事宜

  (一)货款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在省级平台采购药品的货款,由市医保部门统一与属地配送企业进行阳光结算,并在药品入库的次月15日前付款。市医保部门(医管中心)负责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货款结算,并通过货款结算进行品种、数量和价格的监控。

  (二)实行阶梯限价,加强重点监控

  对月均销售量大的药品和重点监控药品,依据销售量按照省里统一规定实行阶梯降价,带量议价采购价格将依据省级做出的统一规定进行调整。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入选后,企业逾期不签订采购协议,或协议签订后不供货,或供货不及时者,按相关规定处理。退出后需要替补的,根据备选依序递补。

  (四)其他

  本工作方案的解释权归厦门片区带量谈判议价工作小组,未尽事宜,以省级平台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592-2130170,0592-2130171

  

  厦门片区带量谈判议价工作小组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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