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没有使用,等于没享受到保障吗?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6-10-19 22:19

当然不!医保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没报销不等于没保障。在福建,符合条件还能提高大病保险保障上限。

一、给自己留一份医疗兜底保障

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不能只看“有没有报销过”。

医保的本质在于互助共济,体现共建共享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无论是否生病,每个人都拿出一点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万一哪天生病了,这就是你最好的保障。

二、零报销,次年保障上限可提高

自2025年起,福建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3000元。

("零报销”指当年没有发生包括门诊、住院在内的医保基金报销。)

三、连续参保,保障也有加分项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这一项看的是连续参保情况。符合条件的,即使发生过医保报销,也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

四、两项可以叠加,累计提高有上限

同时符合条件的,两项激励可以叠加。合并累计提高的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提高的是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符合规定时,大病保险最多能支付的额度,不是直接发放的补贴,也不意味着报销比例提高。

五、报销了、断保了,激励都清零吗?

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了奖励额度: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连续参保激励不在这一清零范围内。

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但原积累的连续参保激励金额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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