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保中心: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医保〔202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执行〈福建省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医保医药函〔2026〕49号),按照《管理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现对我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其中“蔗糖羟基氧化铁咀嚼片”等9个药品适应症已被我省特殊病种完全覆盖,退出《福建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目录》(2025年版),按门诊特殊病种有关规定执行。目录调整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各统筹区要认真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督促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医保用药管理,规范上传诊疗相关信息,促进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规范合理使用。对已被我省特殊病种完全覆盖退出《福建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目录》(2025年版)的药品,各地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帮助参保人员做好用药接续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政策平稳运行。要加强对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医保药品使用的监测管理,做好定期评估,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
附件: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调整表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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