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清代表: 《实施医保中医药的倾斜扶持政策助推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第1111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保支付方式是影响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经济杠杆,是医保部门核心的政策工具之一。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对于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做出了明确部署,我局按照“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的要求,加强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的沟通配合,针对中医药服务的特点,积极推进中医按病种收付费改革。2019年,会同省卫健委下发了《关于省属公立医院第四批按病种收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了12个中医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医病种的临床路径及入院标准的配套制定工作。2020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突显中医药特色优势,体现中医简便验廉的技术特点,发挥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在推动中西医协调发展中的作用,我局继续在省属公立医院推出42个适宜的中医病种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改革。通过合理确定中医病种收费标准,配套制定中医病种临床路径及入院标准,在病种收费标准范围内鼓励医务人员选择适宜中医技术开展医疗服务,促进医疗机构转换运行机制。《建议》提到的“建议省级医保部门加大对各地市探索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支持力度”等问题,我局将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与相关部门或机构加大研究力度,筛选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鼓励全省各地市医保部门制定符合中医特色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举措与方案,进一步促进中医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权重。 二、动态调整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历史积累的宝贵财富,对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有特殊贡献,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一贯重视支持中医药事业的继承发展。2015年以来,按照我省零差率改革“先平移、后理顺”的工作步骤和国家关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基本路径,及时将挤压药品虚高价格和医院控费腾出的空间,“腾笼换鸟”式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骨折手法复位等传统中医骨伤科类项目按150%的幅度调整,其余中医类项目按20%的幅度调整,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在相应级别医师普通门诊诊查费的基础上分别加收10元、6元和4元。随着国家医保局的成立,根据国家关于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总体战略要求,按照《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综合考虑中医诊疗项目操作难度和风险系数以及人工、操作时长等因素,以及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诊疗价格水平,2020年9月我局印发《关于调整省属公立医院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对54项中医诊疗项目价格进行调整。通过调整理顺中医优势特色服务项目价格,更好地体现中医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服务的需求,发挥中医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建议》提到的“一些具备地方诊疗优势和特色的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要允许突破省上价格规定”等问题,按照我省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及国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精神,制定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和各方承受力合理确定,具体考虑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医疗服务水平等等因素,合理拉开价格差距,促进分级诊疗。对应用历史悠久、患者广泛接受的传统中医医疗服务,各地市医保部门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给予了倾斜,省医保局将根据功能定位、成本结构、医疗技术等复杂程度,对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政策指导。 三、关于做好新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工作 2019年,我局新增并明确了关节脱位手法整复术、肛周脓肿一次性根治术、扁桃体啄治、鼻中隔烙法治疗等8个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问题,解决了中医医疗服务中应用历史悠久、患者广泛接受的传统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问题,体现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落实支持政策,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此外,关于代表提出的“缩短新增中医药服务项目的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等问题,下步我局将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及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加快新增项目落地实施。 四、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支持中医发展 首先,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其次,积极支持中医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中医外治、中医肛肠、中医骨伤、针灸(针刺和炙法)、治疗性推拿、中医特殊疗法及中医综合治疗(含中医辨证论治)等8大类约110项的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占现行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的92%。再次,在医保用药管理方面,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省现执行国家2021年版医保药品目录,将1374个中成药和892个中药饮片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占比达到1:1。对于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在本院使用或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都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五、建立医保信息系统支持中医发展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是国家医保局统一开发的系统,具备“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特点,建设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局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对标对表国家医保局要求,我省已全面完成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区域全业务上线,确保中医医保政策延续,支持泉州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对中医药的扶持与促进政策,共同营造支持中医药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指导各地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收费与医保支付,更好满足参保人员合理的临床需求。指导各地根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更好地反映传统中医服务的独特优势,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优势病种。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梁步腾 联系人:陈晖 联系电话:0591-86312917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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