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
永春、南安发布通告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7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县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县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10日零时起,对五里街镇碧桂园一街1、2、3、4、5、6座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群众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我县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永春县防控新冠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2022年16号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部分封控区、管控区已满足解封解控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9日起,对诗山镇梧埔山村、声东村山脚自然村、红旗村解除封控,对诗山镇解除管控,诗山镇全域调整为防范区。调整后全面落实“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流动”管理要求,村(居)民要继续严格按照我市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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