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仓山区仓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6-24 17:56

  闽医保中心稽〔2021〕13号

仓山区仓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福州市医疗保障部门查实,仓山区仓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未及时、准确做好院内在用药品的医保编码对应工作,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032.82元,上述情形违反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基层机构)》第二十四条规定。根据省市联动处理原则,经研究,决定对你中心作出限期整改并追回违规费用1032.82元的处理。同时,按照《福建省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编码标准”信用评价指标,扣减你单位本年度医保信用分1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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