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以来,我省聚焦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简称“三假”)等欺诈骗保行为,积极协同公安、卫健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省共查处涉嫌“三假”案件31例,其中:移交公安机关22例,移送卫健部门2例,移送税务部门1例,移送纪检机关4例;目前已追回金额95.67万元。
为进一步深化基本医保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专项整治行动结束时间由2021年12月底延长至2022年12月底,将进一步聚焦以下医保监管重点领域,不断提升整治的广度和深度。
一、基层定点医疗机构
加强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二、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
打击各类虚假就医、虚构医疗服务等诈骗医保基金行为,防止“看病”的钱被套用到“养老”上。
三、基因检测结果造假行为
严肃查处通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的案件,刹住这种危害群众健康的恶劣诈骗行径。
四、血液透析领域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聚焦提供血液透析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严厉打击虚记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过度诊疗等“假透析”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五、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通过医保结算数据筛查分析、视频监控,及时发现并锁定违规兑付医保卡现金骗取医保基金的可疑线索,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整治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乱象。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深化与公安、卫健等部门间的合作联动,建立畅通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持续构筑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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