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工作。经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研究,现将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16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1.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人事处(省评选办)
传真:0591-8631286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
邮编:350002
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传真:0591-87821785
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